民航总局:乘机行李不得私藏锂电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胡沛
2011年07月28日06:39
昨日(7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民航主管部门获悉,针对近期民航客机发生旅客随身携带锂电池发生自燃的事件,根据《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等规定,要求旅客乘飞机携锂电池以及相关便携式电子装置须随身带,不得私藏在行李中托运。
此外,当备用电池或设备中的电池作为行李运输时,对携带锂电池的额定能量也有明确规定,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对此,成都双流机场安全检查站办公室游主任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场方面从本月12日起已开始执行新的细则。该人士表示,一般的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标。比如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一般为30~90wh,均远低于禁运标准160wh。因此对旅客安检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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