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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3-6-27 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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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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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对宏观層面進行簡單的推測,沒有經過有效的統計數據支撐,也沒有對相關法律進行研究,本人對稅法也所知甚寡,因此本文提供的觀點僅僅是個人不成熟的看法.
目前的C2C交易平臺如淘寳,每年的交易額已經非常巨大,但這個平臺幾乎是免稅的,簡單的分析一下,一個以淘寳為平臺的C2C交易如果用傳統渠道所規避的稅收如下
營業稅, 全免 淘寳賣傢如果是公司行爲,要支付3-6% 不等的營業稅
流轉稅, 淘寳交易部分標底物增值部分顯然不用交17%的增值稅 假設有製造商進銷都是通過淘寳,則該商品規避幾乎所有環節的增值稅
所得稅,全免
代徵稅,全免
印花稅,全免
關稅,涉及到的幾乎都是走私物品
另外還牽涉到個調稅,消費稅,比較複雜,不做討論
由此可見C2C交易所規避掉的稅收絕對數值是相當大的,相應的稅基大,整合后的稅率也低,難道某組織是瞎了眼睛對這一塊稅收視而不見嗎?
我們繼續分析
徵稅成本
類似淘寳的電子商務平臺如果制定一個交易統一稅率,並且以交易筆數徵收印花稅,以支付寳支付金額確定稅基,即便有繞開支付寳的私下現金交易對整體來講影響不大,在技術上非常方便,在徵收成本上也很低,可以向賣傢強制徵收,可以通過支付寳代扣。
所以一個連房產稅這樣難以界定,難以執行,強征後果極其嚴重的稅種都在想方設法開徵的國家,對於C2C平臺這樣一個張口就能吃的肥肉會不吃嗎
甚至中央和地方的稅收分配都很簡單,比如以交易賣傢註冊所在地為准,將固定稅率部分稅收分配一定比例給與地方作爲地稅,將大大刺激地方政府對C2C平臺交易稅收征收的動力,也能平衡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
所以之所以到目前爲止,C2C平臺還是沒有徵稅,只有一個原因,就是養肥了再殺而已,某組織還是很有遠見的,從意趣到淘寳,隨著支付寳和物流業的成熟,C2C電子商務已經發展成整個經濟體系的重要的部分,而之所以能夠如此快速發展,C2C平臺的低价優勢十分明顯,這其中除開,信息透明帶來的比價效應,低廉的渠道成本,稅收成本的免除也是重要一環。
所以稅務部門的魔抓裏開C2C已經不遠了!我需要等待的不是收不收稅,而是收多少的問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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