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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source/plugin/dsu_paulsign/img/emot/kx.gif) | 开心 2017-2-17 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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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知秋道人 于 2009-3-19 11:36 发表
从前有些地方的老百姓约定俗成农闲的时候去打劫,泰国有些地方的穷人约定俗成的把自己的儿子送去做人妖,现在有人把xp约定俗成当成一个资源共享的东西,难道就是正确的?高尚的?得到微软的认可了?得到法律的承认了?同样是侵犯知识产权,为什么就不是一个性质了?每个买盗版软件的地方都有xp的盗版光盘在卖,每一个可以下载的网站都要靠广告和点击来赚取利润,方式的不同并不代表性质的不同。
所以我认为用着盗版软件的人士来声讨仿刀是有些站不住脚的,起码是双重标准的 - ...
我说了造假-售假-买假是个链条.
没造,没卖,没买,就没进入这个链条!
XP我没花钱,我估计你也没掏钱,我相信很多人也不用花钱就能得到!
有些知识产权是霸道和不合理的,因此有反垄断!
有些是需要尊重的!
但不管怎样
当无利可图,没有市场,就没有人去花成本造假!
这有很大的区别!
我前面也说了
如果使用者能免费得到造假者的东西
那造假者即使法律谴责他,但他在民间肯定是个英雄!
可惜都要付费!
[ 本帖最后由 胖大厨 于 2009-3-19 12:1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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