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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uoyunfeifei 于 2011-1-29 23:46 编辑
1. 姑姑是医生, 妇科. 40-70天这是常识. 谢谢!
2. ① 也许兄亲自做过药流, 才对这种"高级"的流产方式有格外的好感, 如此便不必再往下看.
② 也许陪嫂嫂做过, 那么您有什么资格指责楼主呢?
③ 也许楼主只 ...
kimochi 发表于 2011-1-29 22:19 
呵呵。兄妹不必激动。我俩的出发点是一样的:都为LZ的女朋友及普天下女同胞着想。
至于怎么选择?是患者的权利。愿意选择90-95%的成功率;但承担5-10%的风险而再次人工流产的;选择49日内“药物流产”。愿意放弃90-95%的成功率;不愿承担5-10%的风险而再次人工流产的;选择40-70日“人工流产”;当然还是要承担吸宫不全等风险。
诸多概念、范畴、风险不再赘叙。
我们只是建议。
补充:我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出我指责LZ的地方。如果诸位认为有,还请多谅,非我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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