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先说一个故事。假设我遇到某会员说,一把代购的刀被海关扣了。会员说,代购刀商曾说过,不论过程发生什么,2个月内要么交刀,要么退款。对此说法刀商也没有异议,说确实如此约定的。 但这次意外很难办,显然2个月无法解决。刀商希望会员再多等一段时间,不退款,并且认为双方已达成了延期交货的约定。然而,会员显然在等待一段时间后,没有耐心了。还是希望退款。 刀商问我,既然双方达成了口头约定,为什么会员可以在约定的延期日未到前,就重新要求退款呢? 以我有限的合同法知识,我觉得,问题在于,约定是否有对价。 即要求延期,刀商是否向顾客提出对应于延期的补偿,比如价格折扣或赠品。如果提出了补充,并换得延期,在这基础上的口头约定才有约束力。 承诺虽然受要约的条件约束,但没有对价的承诺,受要约方可以随时收回。会员随时可以提出终止延期,即刻退款。 并且,很多时候,我认为所谓具有道德感的“诚信”,必须建立在必要的合理性程序之上。 上面的故事,我是信口一说,想到了就写出来和大家交流。
在这里我提出两个建议: 1、站内的【交易鉴证磋商】区一直不瘟不火,大家应该善用这个版块。 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在这个版块内发帖,说明交易需要额外约定的细节。比如:“折刀刀尖收回时必须居中”。另一方回复:“无异议”。则约定达成。本帖内,一旦回复,不允许再次编辑篡改原来的留言内容。只能继续回帖留言。 交易结束后,双方回复,说明交易圆满,甚至可以善意地给对方一个好评。以后交易,这些都是自己的诚信记录。 若有争议,双方曾公开约定了些什么,大家一目了然。 双方私下沟通的条件,事发后就别指望大家能那么清楚地条分缕析了。有些时候,就自认倒霉吧。尤其是在刀友网以外发生的交易,也拿到刀友网来说,其实我不赞同这种做法。 在刀友网有版块的刀商,都承诺我会善待客户投诉,妥善处理纠纷。如果纠纷无法处理,我会采取必要的对应措施。不过,这些都建立在这项纠纷所涉及的交易条件,是否事先在【交易鉴证磋商】区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我无法判断,也就无法建立对事件的态度。
2、KNIFRIEND刀友网可以提供免费货款中介。交易金额人民币三千以上,交易双方同时都有支付宝帐号,或同时都有微信钱包就可以。 找我不难,微信扫码。
谢谢。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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