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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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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TC的法律谁敢对那家伙下死手啊!飞脚那哥们恐怕也是看着有人中刀倒地了才敢对他照死办的!精神病杀人不负法律责任,正常人弄死精神病人照样抵命! 憨豆先生 发表于 2012-7-7 14:50
保安大哥可歌可敬 ! 不过也反映出一些问题------ 轻敌, 对待拿刀的歹徒,手中武器没有一个。 那拿扁担的保安哥 因为受法律限制,跟赶鸡似的,根本不敢放手去打, 对亡命之徒得往死里打才能不伤人,,, 醉待生死 发表于 2012-7-6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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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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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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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体重不小,跑起来一脚,动能是很大的,把人踢翻滚几滚是正常现象。 别说人了,就是一条狼狗(体重比人小的多),跑起来也能把人扑到的,所以,飞脚是很实用的技能,可以学习。 naniandeyu 发表于 2012-7-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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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这个群体需要更好的保护和更严格的规范。不要死了人才提最美最尽职,平时都社会下游的看。 在国外,如此歹徒,要么被专业的保安夺了刃,要么就被巡警击毙了。还轮得到社会人员拼死拼活吗?! Fishark 发表于 2012-7-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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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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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另外,香水比刀子更有效,风险更低。以后不E小刀了,改香水了~ naniandeyu 发表于 2012-7-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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