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867|回复: 61

普通人的自卫器械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14: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4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隔壁的帖子推荐的自卫武器,感觉大多数不靠谱,干脆再加个前提----普通人。
    像咱这种普通人(不混社会、不捞偏门、不做高风险行业),一般没有你死我活的仇家的,遇到基本就是偷包劫道的贼、没事找事的小混混(真遇到大佬,还是赶紧逃吧),绝大多数也还是情绪激动的普通人,于是本着不吃官司、不丢面子、不能吃亏、活动身体、保护自己的原则开展自卫这项娱乐活动,所以刀和GUN首先排除,风险系数高,后续成本太大。像游标卡尺、改锥之类的也一样,杀伤力太大,使这玩意还不如用刀呢,反正用完都得跑路。酷棍、猫头之类攻击距离太近,只能欺负空手的,万一遇上也带家伙的,绝对吃亏,也排除。
    考虑到控制杀伤力,扩大攻击范围,我的推荐就是棍子,开车带钢管,随身带甩棍是比较保险的选择,遇到砍刀不吃太大的亏,全身而退一般没问题,这是在县城或者中小城市,基本以闪电战为主。要是在沿海的大城市,考虑到JCSS的出现的速度和平时查车的频率,车里放根棒球棍,包里放付带碳纤维的摩托车手套比较靠谱,至少在闪电战失败,变成持久战,JCSS接管的时候,不会背上持械的恶名,棒球棒和摩托手套也能保证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付出的医药费不是高的吓人。
    最后,身上还是要把不是太小的折刀,谁叫咱是刀友呢,万一碰到周克华还能拼一下,碰到暴雨、自燃还能砸个车窗户什么的也行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0 00:35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4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dofcmu 于 2012-11-24 00:38 编辑

    我觉得  还是花10块钱自己做个假井茶证E身上,再配个井察皮带更佳,被真的井茶抓到了承认错误呗

    趁手的武器--------还是大号口琴吧!     当然,喷子、棍子啥的我也推荐!

    但最最推荐的还是平时练习跑步,随时都能成功溜走才是硬道理!

    --------------------
    目前我自己E的是国产战术笔+蜘蛛C36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2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社会,能打不是王道,能跑才是。
    被打了,要能跑,省得被打的更惨。
    打人了,要能跑,省得陪医药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4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车里也就算了,步行随身带根棍子不可疑吗。您是揣怀里还是手里拎着,路人看见还不躲着走。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14: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还是花10块钱自己做个假井茶证E身上,再配个井察皮带更佳,被真的井茶抓到了承认错误呗

    趁手的武器--------还是大号口琴吧!     当然,喷子、棍子啥的我也推荐!

    但最最推荐的还是平时练习跑步,随时 ...
    adofcmu 发表于 2012-11-24 00:37


    带个假证不是没事找事么,jcss顺口问句你们单位的某某最近忙啥呢,不抓瞎了么。
    战术笔我个人觉得用处不是太大,太阳穴、咽喉、后脑勺不能扎,会致残的,要是体重、力量相差悬殊的,扎身上也没啥用,而且近身格斗练过和没练过的几拳就见输赢了。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14: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车里也就算了,步行随身带根棍子不可疑吗。您是揣怀里还是手里拎着,路人看见还不躲着走。
    kuma5555 发表于 2012-11-24 00:51

    说了是甩棍啊,有包放包,没包挂腰上。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14: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社会,能打不是王道,能跑才是。
    被打了,要能跑,省得被打的更惨。
    打人了,要能跑,省得陪医药费。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12-11-24 00:47

    有时候对方不这么想,先动手了,总不能光挨打不还手啊,不论输赢,打完就跑才是关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20 07:2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24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本着。能不打就不打的原则。要打。就要把对方打趴下。不用特定什么自卫武器。这样太过依赖武器。尖的东西太不和谐。其实咽喉,肋间。 各来上一全。就好了。身上长带的皮带可作为武器。对付刀就脱个衣服。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10 15:0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24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就这一个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4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6# 中国连弩兵 你以为甩棍是合法的工具普通人能随身带是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19:4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为上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2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6# 中国连弩兵 你以为甩棍是合法的工具普通人能随身带是吗?
    kuma5555 发表于 2012-11-24 1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火狗、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火狗、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谓“管制器具”,没有任何成文规定,完全由警察说了算,说你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


    所以,如果你带甩棍,如果你不认识人,那你死定了,黑你没商量。


    如果你有关系,认识人,就好说多了,反正没有明文规定甩棍属于非法,那就不属于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5 00: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能防止刀割的那种手套不错,带着打人还是防护都可以,特别是对付普通人用不着武器,拳头足够好使安全,而且咋地也不能被判断为持械吧。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1-23 19:44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1-2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个的强光手电      先晃眼睛    跑
    跑不了就当棍子用  还不是凶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2 12:41
  • 签到天数: 98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形意拳对武器的使用原则是有尖就刺,有刃就砍,对形状,大小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30 08:33
  •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1-24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板砖、折凳才是王道。打不过就跑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0 00:35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是很认真的人啊~想的很全面~

    武斗我是不占上风了........有没有想过不动手而屈人之兵的方法呢

    比如,XX同志弄一张HIV检测阳性的化验单,谁想跟他动手,他就把化验单扔出来给人家看,郑重地告诉对方他有艾滋病------估计没人愿意动手.......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26 10:5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4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是很认真的人啊~想的很全面~

    武斗我是不占上风了........有没有想过不动手而屈人之兵的方法呢

    比如,XX同志弄一张HIV检测阳性的化验单,谁想跟他动手,他就把化验单扔出来给人家看,郑重地告诉对方他有 ...
    adofcmu 发表于 2012-11-24 18:48

    这个也太对不起自己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1-3 16:47
  • 签到天数: 44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什么都不靠谱,大家还是练好轻功,跑得快才是硬道理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12 16:0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4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17楼的太有才了,但估计后果比被海扁一顿还惨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