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书生惊君 于 2013-2-19 17:27 编辑
附子,是最早有文献记载的中药品种之一,在传统的中药材品种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最出名的毒剧中药材。现在所用附子饮片药材来源于毛茛科植物乌头AconitumcarmichaeliDebx.块根上所附生的子根(侧根)的加工品,因其附乌头而生,如子附母,故名之。主产于四川江油、安县、布拖,陕西汉中、城固、南郑等地区。其中四川江油历来为其传统道地产区,所出者质量亦较其它几个产区为优。
大约在春秋战国到汉初这段时期,我国的医药学家就对附子的应用有了比较完备的认识,从西汉到唐代这段时期更是逐渐发展完善。在这一段时期的医药典籍中附子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文献记载中出现的频率非常高,早在梁代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中就称其“为百药长”,一语道尽这段时期附子在中药王国里的重要地位。附子来源于毛茛科植物乌头AconitumcarmichaeliDebx.的子根,其整棵植物即称之为乌头,最早附子的应用也是和乌头混合在一起的,并没有完全分开。从春秋战国到唐代这一段时期随着医家对附子不同部位存在不同的药效差别体会的加深,附子的应用也经历了乌喙(整棵毛茛科植物乌头AconitumcarmichaeliDebx.的块根,包括附子和乌头)→乌喙(此即毛茛科植物乌头的母根,也叫乌头)、附子(附母根而生的子根)、天雄(毛茛科植物乌头不生附子的独根者)等不同使用部位和名称的演变。同时在这一段时期附子也经历了由杀生之毒→治病之毒药→广泛运用之毒药的转变。
关于附子类药物的记载最早见于春秋末期、战国初期成书的《国语•晋语》中:“骊姬受福,乃鸩于酒,堇于肉”,贾逵注:“堇,乌头也。”《尔雅》“芨,堇草”,郭璞注:“即乌头也,江东呼为堇。”而为它作注的贾逵生活于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在这里乌头是作为“毒”来使用的。附子类药物有大毒早在成书于西汉景帝时期(公元前150年)的《淮南子•主术训》中就一言定论:“天下之物,莫凶于鸡毒。”鸡毒指附子的母根乌头。附子、乌头所含的毒性成分主要为乌头碱。乌头碱对人的毒性极为强烈,常人只需服用3到4毫克就会出现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甚至心跳骤停。附子生用毒性极大,在古代生附子、乌头的粉末及乌头全草提取品射罔常被用来作为在狩猎和战争中制作毒箭,宫廷暗杀及制作蒙汗药的毒药。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谓:“草乌,捣茎汁日煎为射网,猎人以傅箭,射禽兽十步即倒。在《汉书•外戚传》中就记载了西汉宣帝时期(公元前73年~前49年)一桩附子作为“毒”使用的宫廷谋杀案:大将军霍光之女霍成君为宣帝妃,霍光之妻想让自己的女儿登上皇后宝座,行贿串通女医淳于衍。皇后许氏分娩之后,淳于衍暗中将捣好的附子粉掺在许皇后要吃的药丸内。许皇后服药后不久,即感到全身不适,出现了“头岑岑”的附子中毒症状,很快昏迷死亡。
《淮南子•缪称训》则提到了“物莫无所不用,天雄、乌喙,药之凶毒也,良医以活人。”则指出了附子作为“杀生之毒”和“治病之毒药”的同时应用,并且首次提到乌喙、天雄的分称的名字。由此可见大约在西汉初期附子类药物及药物名称开始分化。成书时间约在公元前40年的由西汉元帝时黄门令史游编写的儿童识字课本《急就篇》中就有“牡蒙甘草菀藜芦,乌喙附子椒芫华”的记载。作为一本由官方人员编写的儿童课本,可见此时附子类药物及药物名称分化已为大众所知。
在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第二代汝阴侯夏侯灶墓出土的汉简——《万物》简中有六处地方明确的提到乌喙的名字《万物》简明确提到乌喙的地方有六条,其中一条明确的提到了乌喙的功效:“服乌喙百日令人善趋也”。据目前所发现的材料可以证明《万物》简编纂成书在春秋战国时期,到西汉初年抄成。这应该是关于附子类药物最早的可见材料。
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迄今我国已发现的最古老的医药专书《五十二病方》帛书,专家考证该帛书成书早于吕后元年(公元前187年),且不会晚于秦汉之际,应为公元前三世纪末写本。全书记载了五十二个题,每题都是治疗一类疾病的方法,故称《五十二病方》。每病少则一、二方,多则有二十几方,总数有280方,原书可能有300方。笔者根据严健民先生编著的《五十二病方补译》笔者统计:其中出现乌豙(音yi,喙)的方子有10方,并专列一病——毒乌豙(喙)者,专讲乌喙中毒的治疗。下列七个乌喙治疗的急救方。
“毒乌(喙)者:炙□□,饮小童弱(溺)若产齐赤,而以水饮。
一,屑勺(芍)药,以□半桮(杯),以三指大捽(撮)饮之。
一,取杞本长尺,大如指,削,(舂)木臼中,煮以酒。
一,以□汁粲(餐)叔(菽)若苦(豉),已。
一,煮铁,饮之。
一,禺(遇)人毒者,取麋(蘼)芜本若□荠一□□□□□□□□□傅宥(痏)。
一,
穿地□尺,而煮水一瓮□□□□□□□□□□□一(杯)。”
其中第一、二、三、五、六治方现在仍为中医临床上治疗乌头类中毒的常用有效方法。在整个《五十二病方》帛书中只有乌豙(音yi,喙)一名,并未出现附子和天雄等药物名称。以上两份出土的简帛作为皇室成员墓葬品,并且未经后世增删及臆测性注释,可参考性较强。笔者认为在这以前,包括在这以后一段时期附子和乌头是混用的,统称为乌头或乌喙。
1972年11月在甘肃武威柏树乡下五畦村旱滩坡发现的东汉墓葬中,清理出医药简牍92枚,其中木简78枚,木牍14枚,称为《武威汉代医简》。 而据考据该医药简牍的成书年代约在东汉初期,公元一世纪左右。《武威汉代医简》共记载各科方剂30多个,涉及内科、外科、骨伤科、五官科、针灸科等。根据张延昌先生主编的《武威汉代医简注解》笔者统计:该医药简牍中共出现中药方剂28个,其中出现乌头类药物的方剂有10个,占所有方剂的三分之一之多。其中单用附子的方剂6个,单用乌喙的方剂1个,单用天雄的方剂1个,并且第一次出现了乌喙、附子同用的方剂2个。由此可见汉朝以前古人已经积攒了大量使用附子类药物的经验,从上述资料不难在该时期附子类药物是临床上的一味常用药,并且积攒了大量有效的治疗附子类药物中毒的临床经验。
被尊为中药理论开山经典之作的《神农本草经》据考据约成书于东汉末年公元二世纪。在《神农本草经》中附子、乌头、天雄的药性和别名也是分开论述的,并且在该书中提到了“乌头,……一名乌喙……”。与《神农本草经》同时期的由医圣张仲景编写的中医学不朽经典《伤寒杂病论》里面,除去重复之外共共载方375首,用附子者有31方,53条,占得比例非常大,使用乌头的方子若干,使用天雄的方子仅一个“天雄散”方。毫无疑问在《伤寒杂病论》里面附子的使用已在附子类药物里面成为了最主要的,乌头仍旧使用,天雄这一名称规格已基本取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