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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保家用棍

[牢骚宣泄] 丧心病狂!15岁的超市售货员因为多看了高壮男子一眼,被该男子当场乱拳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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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28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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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3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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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2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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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哥 发表于 2013-11-30 16:57
    如果当时有人上去劝了,把那比痒给踹伤了,会怎么样呢

    哎~~要是当时有人出手打伤了逼,定性肯定不会是见义勇为。估计会定成斗殴,要是那逼伤的重的话,出手的大侠估计就倒血霉了,不用坐牢也得赔不少钱。

    哎,这个问题蛮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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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2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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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1-3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仗着身材高大还练过点功夫。估计精神是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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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2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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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1-30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傻逼一个,欺负孩子干嘛!就算孩子有错,教训教训也得有个尺度,下死手,真TM是个心理变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3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带直刀就是给这种 《僵尸它们》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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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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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1-3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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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4-14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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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1-3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夜魇惊梦 于 2013-11-30 19:39 编辑

    长大后的熊孩子,现阶段的纯傻逼。
    其实我比较费解的是,这种货色怎么还能撞上女朋友。
    这种歧儿逼歧儿的尿样真的对缺乏安全感的女性有较强的吸引力么?
    虽然知道,但特么的还是无法理解这种天真的近乎无脑的本能啊。


    不过这摄像头的角度还是有点问题,那小孩也不像普通娃子,挨了一下之后好像劲劲的挺着说了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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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3-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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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30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出门前忘记吃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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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0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魇惊梦 发表于 2013-11-30 19:30
    长大后的熊孩子,现阶段的纯傻逼。
    其实我比较费解的是,这种货色怎么还能撞上女朋友。
    这种歧儿逼歧儿的 ...

    确实,在这个打架随时会坐牢的国度,因为这种小事,对陌生人下死手。这个得多没脑子啊。

    这人不单是人渣,而且还超级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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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2-1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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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30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渣枪毙都便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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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30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疯子!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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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9-1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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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30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毙了他,脑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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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0-12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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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2-1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徒手,无预谋,这傻逼还真判不了死刑,但要是我是那娃的父亲,绝对要对这傻逼用私刑,活活干死就是这个逼的下场,虽然我不喜欢男人

    点评

    对方是未成年人。没有积极救治行为,貌似也不是自首的吧,就这几条加一起,没有漫长的牢狱生涯了。除非是小孩的家人收了钱,并接受凶手的道歉,也许有无期的可能。  发表于 2013-12-1 00:55
    徒手,无预谋就判不了死刑?这几天摔孩子的终审判决看了么?  发表于 2013-12-1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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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1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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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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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2-1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uma5555 于 2013-12-1 09:54 编辑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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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5-2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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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1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他吗的!这种人是典型的没吃过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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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2-1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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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1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摔孩子的都判了死刑了,这个应该比那个情节更狠吧?

    点评

    那个是有前科的  发表于 2013-12-1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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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29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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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1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我恶补了一下关于刑法以及高院的司法解释。应该是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应该是10年到无期之间。
    不能按照杀人即遂,因为他在实施暴力的时候,没有以杀人为目的。
    而且他实施暴力的时候,所用手段并不希望对方死亡。
    假如尸检,直接死因不是因为伤害,而是间接导致,比如引发心脏病,或者脑溢血或者奇奇怪怪的死因,那么量刑还要从10年往下减。
    当然,我的立场是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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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9-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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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和道德的缺失  自我的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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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2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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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伦 发表于 2013-12-1 06:26
    这个案例,我恶补了一下关于刑法以及高院的司法解释。应该是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应该是10年到无期之 ...

    开头我也这样觉得,但后来看了追捕过程后续等,原来这货是拒捕还有2进宫,所以难说。


    [追捕过程]

    驾车冲撞民警,肇事者疯狂逃窜

    据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后,冯某某与李某逃到了惠安。警方随即发出通缉令,捉拿嫌犯。专案组排查发现,冯某某到惠安当晚又驾车逃窜至泉港。

    26日凌晨,专案组赶赴泉港,在一条巷子里堵住了冯某某。他驾车冲撞民警,硬是冲出了包围圈。随后,他换了另一部轿车,由其老乡驾驶,从泉港折回惠安,途经惠安城北一个加油站时被设伏的民警抓获。

    冯某某交代,他租住在东海后埔一带,做土方、石子生意,最近生意不顺,心情不好,加上性格暴躁,因此才会突然打人。

    据悉,冯某某今年34岁,河南人;李某32岁,安徽人,是冯某某的女友。2003年,冯某某曾在广东深圳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点评

    这种真是人渣,希望李天一放出来之后步他的后尘!  发表于 2013-12-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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