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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6-7-13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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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2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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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师兄0931 于 2014-12-5 11:28 编辑
一名堪称史上最牛逃犯的人,他,早已经成为了传奇,虽然,人们至今也不知道他是何许人也,他的一切,也早已经永远成为了一个解不开的谜团,但是加拿大政丄府自今也没有中断对他的研究,他的故事,可以给我们以极大的启示: “原来,人的生命力可以这么强!”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为了抓住他,加拿大开始了
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第一次动用飞机,历时最久,环境最恶劣的追捕逃犯行动。整个追捕历时8个星期,全部在零下 40度的冰雪严寒中进行,追捕范围进入北极圈,牺牲加拿大皇家骑警一人,重伤数人。
嫌犯一人,负重80磅,仍然在雪地里健步如飞,狗拉雪橇跑一英里,他就能跑两英里,追捕行程一百五十英里。直到今天,关于嫌犯Albert Johnson的许多问题仍然是不解之谜。
关于Albert Johnson的来历,至今是一个迷。据在这次追捕中牺牲的骑警Edgar Millen报告说,当年Albert Johnson第一次来到西北特区的时候,他曾经和他交谈过,注意到此人有明显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口音。育空和西北特区当年是很多淘金者和皮毛商的梦之地,30年代的时候淘金热已经衰退了,但皮毛交易到今天还是非常活跃,因为那里出的皮货是最顶级的,以海狸皮为最。由于那里靠近北极圈,常年严寒 ,那里的海狸是又肥又大,皮色光滑。直到今天,当地的猎人仍然以出售皮毛为生,
一般白人在30年代去那里的都是冲皮毛去的,所以一般都会向政丄府申请一个捕捉执照。加拿大狩猎和捕捉的都有各自的法规约束,要狩猎或者捕捉,就得有执照。但令人感觉特别奇怪的是,这个神秘Johnson却没有申请执照。他只是跑到小镇当地一条叫老鼠河的河边上,自己搭了个小木屋住下了。那是 1931年的7月。虽然没有执照,但Johnson明显还是从事捕捉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偷猎。至于为何不拿执照,一般认为是他不想或者拿不出有效的身丄份证或者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是Albert Johnson这个名字,到今天大家也一致认为是假名。Johnson从事捕捉还有个线索,就是他曾经和一个华人皮货商有交易往来,当年加拿大的华人从事淘金和皮毛生意的相当多。
1931年12月份,皇家骑警接到当地一些猎人的报告,说他们的夹子经常被人为关上,而这样的事情以前从未发生过。而且那人还把人家的夹子挂到树上去,生怕别人不知道。当地的猎人圈子就这麽大,大家自然就联想到新来的Albert Johnson。12月31日,两名当地警员就坐上狗拉雪橇去找Johnson问话。俩人老远就看见Johnson的小木屋的烟囱在冒烟,自然有人在家。但不论怎么敲门, Johnson就是不愿意见他们。两名警员商量过后,决定先回城搞妥搜查令,回头再来。
Johnson用的Savage 99 .30-30杠杆步木仓
两天后,他们和另外三名警员一起赶赴Johnson的小屋。跟上回一样,不论怎么敲门,Johnson就是不开门。这种情况下,警员决定强行执行搜查令,踹门进去。就在门被踹开的一刹那,里面的Johnson开了一枪,把一名警员打伤了。短暂交火之后,骑警们决定扯呼,主要是不明小屋内的构造和情况没把握短时间内拿下 Johnson,但最主要是因为同袍受伤,零下40度的严寒下人死得快。几个人坐狗拉雪橇狗不停爪地跑了20小时,赶回小镇,算是把受伤警员的命给救回来了。
见血了,自然就有血海深仇了。骑警们卷土重来,这回是9个人,42条狗,包括几个当地的猎人,还带上了20斤炸丄药。天寒地冻,炸丄药都冻成了冰坨了。9个人包围了木屋之后,把炸丄药捂在衣服里化冻,然后弄上引信点上,扔到木屋顶上。一声爆炸,木屋的顶没了,整个木屋基本摧毁。。骑警们没想到的是,Johnson在自己木屋下面还挖了个地窖,房子炸了他还完好无损。骑警们刚冲入废墟,他就从地窖里冲外开枪。这回没人受伤,但士气受沉重打击,骑警们落荒而逃。等再进去,Johnson已经跑了。
骑警们只得先打道回府。接下来的日子是严寒加暴雪,骑警们只能按兵不动,但在全加拿大悬赏一千加元缉捕Johnson。那时候一千块钱不是一般得值钱,能买栋房子了。就是现在加拿大警察局悬赏,也不过是一千!许多本地猎户和外地自认为高手的都要求参加追捕,就冲那一千块钱。电台也开始广播这个案子,乃至后来开始电台直播追捕进程。到了一月十四号,天气稍微缓和一些,追捕队才开始重新出发。追了了有半个月,总算顺着脚印赶上了Johnson。这期间Johnson 多次愚弄追捕队,甚至顺着脚印倒走,或者踩着动物的脚印走,躲到追捕队后头去。但那时候参加追捕的猎户和骑警都有丰富的野外和狩猎经验,这一招瞒不过他们。总算把Johnson围在一个悬崖下,大伙乱枪齐发,但Johnson就在喘气的瞬间开火,一枪打在骑警Edgar Millen的心脏,把他打死了。这又是个沉重打击,可以想象当时追捕队是有些乱了手脚的。因为Millen是最早跟Johnson有过接触的骑警,对他的了解超过其他人,而且技能性能出众。他死了,能不乱套么?就趁众人一片忙乱的时候,Johnson趁夜色居然背着80磅重的包袱和枪弹,爬上了身后如刀子般笔直的峭壁跑了!
大家只能化悲痛为力量,继续追。但越追,大家越惊骇。 Johnson不但野外生存本领高强,体力出众,还非常诡诈,除了能利用脚印故布疑阵之外,还能在雪地里健步如飞。有一段时间,狗拉雪橇每走一里,他就能走两里,真非人也!还令众人疑骇的是,为了避免暴露目标,Johnson从未生火取暖烤衣服吃饭。要是在夏天还好说,这可是在零下四五十度加风雪的天气里,一般人早冻死了!
加入追捕的人越来越多,Johnson也感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了。追捕队发现Johnson开始向育空省边境移动,似乎有进入育空省老鹰河谷的企图。因为那里气温没那么低,并且水草丰美,动物也多。但要进入老鹰河谷,Johnson必须翻越Richardson山脉,但严冬下只有两条被大雪封死的山道。领教过Johnson本领的骑警们也不敢怠慢,仍然派人把守山道入口,以防万一。连续几天都是暴雪,也没有发现Johnson的踪迹。但直觉告诉众人, Johnson已经翻越了大山到了另一边了。可是众人看看陡峭的大山,结满了严冰,能见度为零,追捕队里最有本事的猎户试了一下,不行,说还是等开春再过去吧!山道那里也被大雪封死了。大家虽然找不到Johnson,但也不太相信任何人能就这么在飞雪里翻过冰雪覆盖2千多公尺高的大山。
没几天,一个印第安猎人从山道那头过来了。他告诉骑警,在山那一边老鹰河上游他发现了新鲜的雪鞋印,听说了追捕的事情,就猜是那Johnson 的。众人抓狂的情形完全可以想象,绝望的骑警决定请加拿大的王牌战斗机飞行员Wop May出马,驾驶飞机侦察山另一边。Wop May在一次大战中曾经战功赫赫,击落过德国的王牌飞行员,驾驶技术高超。战后,他转为商业飞行员。
二月十四日,飞行员Wop May发现了Johnson的踪迹。这家伙还是用最老但最有效的办法躲避追捕,就是踩着一群驯鹿的脚印走。加拿大北部的驯鹿都是群居的偶蹄类动物,一群动辄上千,到处游走。一个人踩着它们的脚印走,地面追踪的人真的很难发现。
但有了飞机就不一样了,可以说在传统的方式下,他早就逃之夭夭了。飞机从空中发现了Johnson,从而揭开了他的窍门。飞行员Wop May立即用电台向地面追捕队通报指引方向,众人士气大振,扑了过去。二月十七日,追捕队在飞机的指引下,在老鹰河谷将Johnson团团围住。不知为何丢了雪鞋的Johnson拼命往河岸跑,可是跑不动了。包围圈缩小之下,双方开始交火。骑警决定劝降Johnson,派出一名有人身保险的骑警出去谈判,结果被Johnson一枪放到,身受重伤。混乱中,追捕队乱枪齐射,Johnson身中九枪才死。事后发现,这九枪都猎户们打的。也不奇怪,猎户们平时严寒里出去捕捉狩猎,每一颗子弹都得见血,不然野外几个月早就得饿死了,枪法自然厉害!飞行员Wop May赶紧用飞机把受伤警员送出去,又救了一条命。
追捕行动的头号功臣"Wop" May
经过对 Johnson的尸体的搜身,骑警们发现他身上竟然有两千四百块现金和一袜子金牙。当年两千四百块钱,可以在温哥华最高尚的地段买个豪宅还有余。1950 年代,温哥华最高尚的地段的一个豪宅,也就不过是一万块钱,那还是战后。现在,恐怕得上千万左右!Johnson的80磅重的包袱,除了有如肉干之类的食物外,还有衣服和锅碗瓢盆,这家伙可能就打算在深山密林里开始新生活的!
过后的七十年里,对Albert Johnson的真实身份的研究从未停止过。Regina的皇家骑警博物馆里至今还保存着Johnson使用的步丄枪。2006年,最后一名参加对 Johnson追捕的人,一名骑警在加拿大去世,终年100岁。2007年,一群研究人员在征得政丄府同意后,掘开Johnson的棺木,发现他的头发和胡须竟然还完整无损。
好莱坞在1980年根据这个真实的故事,拍了电影,就是《Death Hunt》,中文名字叫做“雪岭过江龙”。
但电影内容距离事实很远,里面Johnson被描绘成一个好汉,骑警Edgar Millen也没死,还放走了Johnson。
但这个案子的起因,比如当初的报案人是否跟Johnson有私仇从而报假案等,一直未有定论。还有一个谜,就是整个追捕过程,Johnson从未开口说过一句话。他是一个沉默的杀手,到死也把一切变成了永久的迷。
补充:这种零下4,50度跟穿羽绒服暖暖和和在太阳底下无风无雪地轻轻松松地玩耍可不是两回事。当时是刮着暴风雪,能见度几乎为零,无论是骑警还是 Johnson都受着煎熬,而且持续两个月。特别是Johnson,骑警其实对他也很佩服。
这种环境下逃亡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不用说还能游刃有余,击伤击毙对手数人。Johnson的枪法也特别厉害,打遭遇战基本就是举枪就打,概略瞄准。打死骑警Edgar Millen那次,就是用单发步丄枪连续两枪快速射击,快得让人听得觉得他才开了一枪!最后的遭遇战也是那样,在对方数人射击的情况下,仍然击伤一名骑警。最后击毙他的那一枪是因为子弹击中了脊椎致命。
他野外生存能力也非常厉害,第一次有纪录的关于他的情况,是一名印第安人目击他身背 200磅的大包袱,驼着两把步丄枪。他能不用钉子,只用一把斧头就能盖个小木屋,那木屋至今还在!他逃亡中,为了不暴露目标,尽量不开枪打猎,而是下套子抓兔子吃,都活了下来。不过话说回来,当年的骑警的野外生存能力也是非常强的,经常在野外骑马或者雪橇巡逻,零下4,50度在野外过夜无非就是砍几根树枝,盖个篷布,升个火就过了,几乎没有一个孬种。如果没有飞机,可能就永远抓不住Johnso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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