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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uangfei151

[牢骚宣泄] 乘客上火车被扣非管制刀具 铁路警方称为安全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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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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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2-1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法律执行过程才是最麻烦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1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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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2-1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样的,只是,不少刀友都息事宁人算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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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NS_格瓦拉 发表于 2015-2-12 09:13
    管制刀具条例最后的一条是万能——只要警方认定的刀具是管制刀具的就是管制刀具……所以这一条很牛逼的,没 ...

    这一条在07年之前确实有,但是在07年新发布的标准中取消了

    点评

    额,对头:)刚查了一下确实是这样的。哈哈哈,不过现在还是基本这样,哎……  发表于 2015-2-12 14:0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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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容针私通车马,兲朝的法律难道不是为少数享有特权的人服务的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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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2-1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jb天朝 法律就像放屁一样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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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2-12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真想闹事 都根本不用刀  警察都是没收刀后自己用的 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0-3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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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2-1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祖国的法律和执法者就是如此叫人蛋疼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3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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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2-1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凌云 发表于 2015-2-12 11:41
    新人求教哪一条?不要误导大家,说话要有凭据的。另外楼主带58MM瑞刀上飞机?你确定你不是托运?

    额,搞忘了,刚才查了07年以前的最后一款确实是这样的,现在的条例里面没有这一条,58MM带上去过啊,国内航班,西安至上海的,火车动车都是看看就过去了,比钥匙都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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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2-1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随身带刀心术不正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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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坐英国到法国的欧洲之星,水果都是切好后送上来,自带的也局限在小的浆果一类,带个刀削水果这是托托找乘警挨喷剂的路子,你要掏个小三出来,人家就9MM点你脑门子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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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在天朝大爷惯了,没见过法国警察大爷当街收小偷保护费,小偷还是刚从中国旅游团身上半摸半抢的,人家就这么公开,我问导游这个怎么投诉,导游说:投诉完黑帮晚上直接开你旅馆房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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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索思爵士 发表于 2015-2-12 14:32
    有些人在天朝大爷惯了,没见过法国警察大爷当街收小偷保护费,小偷还是刚从中国旅游团身上半摸半抢的,人家 ...

    腐败哪国都有,但我更感慨天朝百姓的温顺和得过且过,执法者说什么就是什么。几千年来,天朝人民一直处于被压迫、被管制的地位,人们就像羊群,习惯了被牧羊人赶来赶去,逆来顺受。我们应该记住,对于人民,“法无禁止即允许”;对于执法者,“法无允许即禁止”。很多时候,执法者本身做的就是超出权限,违法的事,侵害了我们的权利,而我们却像温顺的绵羊一样低头沉默,放弃权利。有一句话说得好:自贱者人必贱之。权利都是争取来的,我们都不敢为自己争取权利,难道指望老天爷来赐给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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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10-2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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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fei151 发表于 2015-2-12 15:50
    腐败哪国都有,但我更感慨天朝百姓的温顺和得过且过,执法者说什么就是什么。几千年来,天朝人民一直处于 ...

    法无禁止是大陆法系的思想,是中,德,日,俄这些国家的法学原理,英美法系才没什么的法无禁止,陪审团要吊死你根本不要求有条文约束。

    美国人有句谚语:法官是支左轮枪,陪审团就是子弹,宣判永远是——砰砰砰!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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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形象的说带刀的事,美国不禁刀(跳刀例外),你公众场合掏出来,如果被人检举或者被警察看到,完全有权没收或者带你上局子,你还不能反抗,然后法官审你,虽然你没触犯法律,但是公诉人起诉你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那么陪审团认为你有这个可能,坐牢1年——120年,他们说了算。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2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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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索思爵士 发表于 2015-2-12 16:13
    再形象的说带刀的事,美国不禁刀(跳刀例外),你公众场合掏出来,如果被人检举或者被警察看到,完全有权没 ...

    你这说法好像很搞笑,按你的意思,我看我一个同事不爽,只要他拿出水果刀削水果,我就有极大成功率把他关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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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10-2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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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顾芦墨 发表于 2015-2-12 19:15
    你这说法好像很搞笑,按你的意思,我看我一个同事不爽,只要他拿出水果刀削水果,我就有极大成功率把他关 ...

    搞笑?我看你不爽,举报你揍你家小孩就能剥夺你抚养权信不信!人家警察的执行力是你想想的到了?5岁的小黑妞扭着就下铐子,天朝的警察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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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5岁女孩在幼儿园里发脾气吵闹,幼儿园老师招来三名身材魁梧、身着制服、全副武装的警察,使用暴力将她双手反剪,铐上钢制手铐逮捕,押送警察局。你听我这么说,第一个感觉恐怕是认为我得了狂想症。在写完《占领华尔街运动半周年述评》一文后,突然想起了前几年发生的这一事件,为了给该文中美国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内容作个诠释,我忍住厌恶,在这里向读者介绍这类荒谬的,但是在美国已见怪不怪的故事。

    2005年4月,美国各大新闻媒体报道了一起警察逮捕5岁女孩的新闻。我根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播放的现场录像和美国广播公司(ABC)的文字报道作一转述。[1[/url]


    新闻报道明确指出这个女孩只有5岁,但没有透露她的姓名。女孩是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市(St. Petersburg, Florida)一所幼儿园的学生,3月14日下午,不知何故她在幼儿园一个教室里开始捣蛋,爬到桌子上乱跳,又挨着墙跳,抓下贴在上面的纸片。不过她只是一个人在自得其乐,没有发生对其他同学的暴力行为。碰巧教室里安装了一台摄像机,而且那时正处在开机状态,所以一切过程都被录制了。安装摄像机的老师说,设置目的是需要时可查看录像,用以改进提高自己的教学技巧。



    这个幼儿园的校长助理尼科尔·迭拜达透(Nicole Dibenedetto)劝阻小女孩安静下来无效后,打电话招警。然而,在警察到来前,这个女孩大约闹累了,已经自动处于完全安静状态,一声不响坐在一张成年人的椅子上。新闻报道没有提及女孩的身高和体重,但参照她坐在椅子上的画面,可以知道是一个很小的孩子。她坐在上面,头的位置只达到椅子靠背的中部,两条腿没能垂下,而是搁在椅子上,尽管伸直了,鞋底也只能与椅子面的前边缘划齐。



    接着录像显示,二男一女三名全副武装的警察雄赳赳赶到,中间一个二话不说,上前一把将小女孩从椅子上抓下地,他身旁两个一拥而上,一左一右将5岁小女孩的两个胳膊反剪,铐上钢制手铐。警察大约又是按照标准程序作业,但那是5岁的小孩呀,画面给人有老鹰扑小鸡的残酷感觉。



    紧接着,录像在小女孩惊叫大哭声中戛然而止,不知是录像原本到此结束了,还是媒体认为不适宜继续播放小女孩双手反铐、满脸恐惧、歇斯底里大哭的画面,因而技术性中止了。小女孩被控以骚扰罪,押去警察局,但是检察官拒绝起诉,结果这个5岁被捕者得以无罪释放,让她的父母领回家。



    这件事会受到媒体广泛注意,归因于这盘录像带。小女孩的父母被幼儿园和警察的行为激怒,雇请了律师讨一个说法,这时才知道事情的经过碰巧被录像了。律师通过司法途径取得这盘录像带,然后提供给媒体。综观此事件,至少有以下几点匪夷所思:



    (1)处理小孩调皮捣蛋,本是幼儿园的日常职责,这个幼儿园竟然会要求警力协助解决5岁小孩吵闹问题。对于受过中国文化熏陶的笔者,不要说实际这么做,对于会有这么个念头,都觉得不可思议。



    (2)警察局接到“报警”后,不仅没有感到不可思议,竟然派出两辆警车,三名全副武装身着制服的警察,前去幼儿园执行“平暴任务”。



    (3)警察到达“案发现场”时,5岁小女孩捣蛋行为已完全平息,十分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警察竟然非要将其“逮捕归案”不可。



    (4)警察被训练得活像机器人,竟然对于5岁的“嫌犯”也与成年人一视同仁,按照逮捕的标准程序执行。警察的职业训练令我不寒而栗。



    (5)幼儿园和警察竟然对小孩的心理损害丝毫不考虑。用暴力反铐5岁小孩,押送警察局,这种警察行为,将给小孩的心灵带来怎样的阴影?她可能由此产生反社会情结,有可能她的一生在这一刻就被毁了。



    事件经由媒体报道后,幼儿园和警方没有表示一星半点的歉意。相反,他们认为做得很对,“一切都按照程序处理”。讽刺的是,在美国,如果孩子捣蛋不听话,家长赏他或她一个耳光,家长要去蹲监狱,自己的孩子可能被强迫安置在别人家寄养,但是家长或老师要求警察用暴力制服5~6岁的小捣蛋,一点事儿也没有。



    如果这一事件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外,介绍就没有太大的意义。因此在写本文前,我用Google搜索了一下,结果发现类似的事件,近年来经媒体报道的就有10多起。现在列举几件,立此存照:



    2010年,体重只有18公斤的佛罗里达州6岁女孩哈蕾(Haley),因为在幼儿园教室里发脾气,扔东西,被警察铐上手铐强制送到精神病医院检查[url=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add.php#_ftn2][2]




    2011年,被诊断出患有多动症的迈克尔·戴维斯(Michael Davis),事发时是加州一个5岁的男孩,他在吵闹时被警察铐住双手和双脚。把脚也铐上,是因为警察铐他手时,他踢了警察一脚。而且由于这一踢,逮捕这5岁男孩也就“顺理成章”了,罪名是骇人听闻的“攻击警察”[3]



    2012年,马萨诸塞州查尔顿市一个5岁女孩借了图书馆2本书逾期忘了还,图书馆打电话给警察局。局长派遣警察去女孩家催讨,5岁小女孩被吓哭了[4]



    2012年,乔治亚州6岁幼儿园女孩莎蕾霞‧強森(Salecia Johnson),因为在学校乱扔书和玩具,撕下墙上的招贴,学校招来警察,将她反铐逮捕,罪名是毁坏公物和攻击罪[5]。当媒体询问警察局长,有必要用钢制手铐反铐6岁幼儿园孩子吗?这位警长回答很给力:“我们不能搞年龄歧视。[6]



    幸亏检察官没有笨到去起诉这些5岁或6岁的孩子,警方的指控到检察官那里都被撤销了。检察官不撤销还能怎么着?难道打官司审判5岁、6岁的“被告”?



    有充分理由认为,实际发生的这类事件远比媒体报道的多,因为有些家长不愿事件曝光或不在意这种事(中美文化观念不同,实际上不少美国家长还欢迎警察来治治自己的小淘气),也有些媒体认为这是屡发事件,新闻价值不高了,对此没有兴趣报道。



    中国人吓唬小孩,常常是“老虎来了!”



    美国人吓唬小孩,常常是“警察来了!”



    警察猛于虎,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加大戴维斯分校的学生排排坐静候警察灌辣椒水,实不足为奇。





    [1] 资料来源:主流媒体ABC报道,http://abcnews.go.com/US/story?id=694504

    [2] 资料来源:佛罗里达州地方媒体报道,http://www.tcpalm.com/news/2010/ ... nes-6-year-old-with

    [3] 资料来源:加州地方媒体报道,http://www.kcra.com/r/29847063/detail.html

    [4] 资料来源:CBS电视网,http://boston.cbslocal.com/2012/ ... oks-from-5-year-old

    [5] 资料来源:美国有线电视网CNN,http://www.cnn.com/2012/04/17/ju ... ef=mrss_igoogle_cnn

    [6] 资料来源:乔治亚州地方媒体报道,http://www.13wmaz.com/news/artic ... uff-6-Year-Old-Girl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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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2-12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执法,不依法就是犯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6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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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2-12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较真,只是很少人有那个精力!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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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6-10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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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2-13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次都被查了,两次都放了
    QQ截图20150213003131.jpg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9-4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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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2-13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owieboy 于 2015-2-13 20:03 编辑

    总说法制,法制个狗屁,根本就是人治。为了河蟹,什么都可以禁止。没人告诉你玩弹弓是违法的吗?没人告诉你买菜刀需要身份证吗?新闻也报了有敢说实话的警察:警察不打人要警察干吗?我只为领导维护治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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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就档就教育我们要爱国。现今一切为了河蟹。为了河蟹爱国你只能闭嘴。为点小事,难道你还需要ZF给你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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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是当今真正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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