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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ampire

[量产刀] 論刀的價值,兼囘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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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xch1004044兄弟 咱不说愤青的话题了

就象我对SB俩字儿异常反感一样 想必也有兄弟不喜欢愤青这个词 

还是继续讨论知识产权问题吧 有关历史的话题咱也尽量做到古为今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高深了,加之辩论各方编辑来编辑去的,完全看不明白了……
我就知道,仿的刀,如果质量好也对得起价格,我会买,但我讨厌连LOGO也给仿了……就算是有那十足逼真的LOGO,我也不会去对人说我手上的是正品刀,我会明说是仿的,但我怕别人以为我手上的是正品,所以,有空我会把LOGO给磨掉或者是磨得暗淡,或者是在刀体上改动改动……例如用电磨在刀背上打一排防滑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9 11:50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8-1-27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跑题!!!!
    在现阶段社会谈这个而且谈得如此FQ(统治阶层的)我只能说楼上有几位属于统治阶级暴有钱!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步达生在《奉天沙锅屯及河南仰韶村之古代人骨与近代化被人骨之比较》和《甘肃河南晚石器时期及甘肃史前后遗址之人类头骨与现代华北及其他人种之比较》,认为新石器时代华北居民与现代中国人无重大差异。甲骨文记载武丁先后出兵10次抗击河套地区的外敌,所以在殉葬坑发现异族人的头骨不奇怪。这些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但是跟本贴讨论内容无关,我说坑里有白人黑人头骨只是针对“...大英博物馆里中国文物...”这句话。因为我们讨论的是21世纪重视知识产权的话题,拿历史说事只能证明是给自己找借口,你还可以说美国人抢了Indian的土地,华盛顿是个万恶的奴隶主,我们仿他们的刀是在替天行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10 10:25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8-1-2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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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6-27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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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8-1-27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zdxz.com.cn/

    关于这种事情没有绝对的公平和公正
    对完全抄袭人家的外观甚至打上自己的LOGO的行为,我个人不是很认可,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刀具设计和生产,与外国相比只能算是刚刚起步,在起步阶段有一些不合适或者说是不合理的做法我觉得是允许存在的,就象资本主义刚刚兴起的时候伴随着罪恶,也象浙江那边的民营经济,在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也有相当多的仿制抄袭,甚至是日本在经济腾飞前不也仿制了很多西方的东西吗?连西方人都形容日本人就象只晓得抄袭的猴子。但这个并不影响他们在真正走上了正轨之后独立自主开发自己的东西,提出保护知识产权的口号。
    说了这些,是觉得我们应该更加的包容一些,对这样的现象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理解,尤其在国内这样一个玩刀的环境当中,刀匠作刀,起码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生存问题,然后再来谈发展。如果一开始就完全以人家发达国家的要求来进行约束,只可能是拔苗助长。这就象我们要求农民工去追求去创作高雅的音乐、绘画作品一样的不现实。我相信如果楼主自己是刀匠,肯定也会在保证自己能够生活下去的前提下再来做自己的创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5 19:59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8-1-28 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谈刀 莫论人
    人心 心自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8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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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8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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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8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woodengift.com.cn/

    原帖由 interface 于 2008-1-28 07:35 发表

    看看,这就说道点子上了。原理和好的结构才是拿来学习的,必须拿来学习的,这样才能改进。仿外形打不打别人的logo其实都是一回事儿,
    我想问问那些一直以来拿logo说事的朋友,既然你们知道仿logo不对,你们就不 ...

    说的很对,这也就是我前面说的“设计”抄袭的问题,蜘蛛的很多把刀都是背锁,其原理都相同,但是不同设计者所设计的刀形状一看就有很大的不同,为什么人家可以做到自主设计,我们的刀匠就不会自己设计呢?自己设计外观不代表不让学习别人的优点,你可以学别人的假刃开刃方式,可以学别人的开刀钮安装方式,可以学别人的锁定,但是连别人刀的整体外观也一起抄了,就有点太说不过去了,也很侮辱“设计”这两个字。
    现在中国很多产业不是没技术,而是缺乏创新,比如动画产业就是这样,东西都是抄的,别人都做过了,你再跟着做,虽然做出来的也好看也炫,但是终究制作不出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日本动画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的创新出自己的东西,现在可以与美国动画抗衡了,这才是正道。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8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摹在中国历史上不违法

    不过仿制到原厂没销路了就不好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8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库库 于 2008-1-28 13:29 发表
    临摹在中国历史上不违法

    不过仿制到原厂没销路了就不好了


    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几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世界上最早对发明创造给予专利保护的法规是1474年威尼斯颁布的,其后较系统的近代意义上的 专利制度则以1624年的英国垄断法为先河.世界上第一部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是1709年英国<<安娜女王法>>.法国1803年颁布了名为<<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确认了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成文的<<商标法>>,随后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制定了商标法.

    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于清朝末年,分别于1898,1940和1910年颁布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法规,商标法规和著作权法.但由于当时中国社会条件所限,这些法律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着手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并于1983,1985,1991和1993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帖子仔细看了几遍,我也赞同楼主的观点。说的那句话是想让大家以历史的眼光看问题,何况楼主的贴个人认为也不是什么村技术贴,顺着某人的话说了一句,没想到帖子没了,可能刺激了某些人。其实本人岁数在这个贴的人里算大的,FQ应该谈不上,倒是引出了不少认得字的FQ~            不希望有人对号入座,如有不妥请删除我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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