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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ampire

[量产刀] 論刀的價值,兼囘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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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扫我吧 我傻黄傻黄的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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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08-1-27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史以來第一次被FQ稱爲FQ,很好很強大!

    某人說我港腔港詞,其實無非因爲我用了" 智慧產權" 這個詞彙,個人覺得這個詞比内地的翻譯更能達意.提醒一句,你們口口聲聲革命,共產,經濟,那可都是小日本的腔調
    至於繁體字,我也覺得奇怪,FQ們經常會以祖宗為榮,卻把祖先留下的漢字視爲異類,看到中國字,反倒說是港臺化,原來某些FQ們實不是熱愛傳統,恐怕是力求與主流意識形態靠攏,爲了儅統治階級走狗而發糞凃墻吧.

    [ 本帖最后由 vampire 于 2008-1-27 01:06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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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08-1-27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7 00:41 发表
    先扫我吧 我傻黄傻黄的


    黃點好,這年頭不黃不暴力容易被人當作性無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zsuna.net.cn/

    原帖由 vampire 于 2008-1-27 00:42 发表
    我有史以來第一次被FQ稱爲FQ,很好很強大!

    某人說我港腔港詞,其實無非因爲我用了" 智慧產權" 這個詞彙,個人覺得這個詞比内地的翻譯更能達意.提醒一句,你們口口聲聲革命,共產,經濟,那可都是小日本的強調!
    至於繁體字,我也覺得奇怪,FQ們經常會以祖宗為榮,卻把祖先留下的漢字視爲異類,看到中國字,反倒說是港臺化,原來某些FQ們實不是熱愛傳統,恐怕是力求與主流意識形態靠攏,爲了儅統治階級走狗而發糞凃墻吧.

    不过 我一直以为你是统治阶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ampire 于 2008-1-27 00:42 发表
    我有史以來第一次被FQ稱爲FQ,很好很強大!

    某人說我港腔港詞,其實無非因爲我用了" 智慧產權" 這個詞彙,個人覺得這個詞比内地的翻譯更能達意.提醒一句,你們口口聲聲革命,共產,經濟,那可都是小日本的腔 ...

    这个要支持--------MS抽象、干部、派出所也是照搬日本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6 20:13 发表


    突然想起来安阳侯家庄商朝幕的殉葬坑里有白人的头骨,也有黑人和爱斯基摩人的,看来我们祖先发家也不光彩阿。

    如果说有些兄弟的观点是愤世嫉俗的话,兄弟你就是惊世骇俗了。

    鉴于兄弟很重视知识产权,给兄弟提点建议:
    1、如果此观点系兄弟本人亲自胡诌,请声明原创胡诌权;
    2、如果此观点系别人胡谄,请注明引用来源,以尊重胡诌者的原创权。

    你说的“安阳侯家庄商朝幕的殉葬坑里有白人的头骨,也有黑人和爱斯基摩人的”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看法:
    一是当时的殷都是一个多元人种多元文化共生的国际性大都市。
    二是在殷都出土的尸骨虽呈现不同的体质特点,但其实和当时的殷王及现在的汉族人一样同属蒙古人种。因为蒙古人种是一个庞大的人种学概念,以骨骼相对比较的差别而言,蒙古人种内部不同类型的差异完全可能被误认为蒙古人种与高加索人、黑人、北欧人之间的差异。无论皮肤什么颜色,人的骨头清一色都是白的。爱斯基摩人一般被认为属于蒙古人种。
    (此观点引自网络,作者不明)

    在野蛮的奴隶社会,用人来殉葬、祭祀是许多民族的普遍现象,并非某个民族的独创,也谈不上谁学谁。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不能用今天的道德和法律标准去衡量。使用本族人做人殉、用外族的战俘做人牲,和今天的种族歧视也不是一码事。

    但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某些自诩为“文明人”的人,为了利益,不惜使用已被历史淘汰千百年的野蛮手段迫害、奴役落后种族和民族,这是全人类都应该谴责和唾弃的!

    有些人生怕自己的无知不为人知,所以总爱对一些早成定论的东西横加指责,这可能也是一种月经行为吧。

    本来是很好的讨论,气氛活跃,大多有理有据,唯独你的观点偏得离谱。
    枪打出头鸟,就摁你。

    另,据考古发现,侯家庄十二座商王墓共埋葬人殉、人牲达二万余人,其中尸首分离者众多。这样大规模的屠杀,使用的应该是量产刀斧,属本版讨论范围。但这个话题过于沉重、血腥,还是留给无知无畏的兄弟谈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兄弟

    原帖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6 20:13 发表


    突然想起来安阳侯家庄商朝幕的殉葬坑里有白人的头骨,也有黑人和爱斯基摩人的,看来我们祖先发家也不光彩阿。
    ========================================================
    虽然这句话不是对你说的,但是引起你强烈重视,居然还去查资料,我受惊若宠。大家都学到了知识,这就是网络辩论的魅力。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洗心 于 2008-1-27 01:25 发表
    这个要支持--------MS抽象、干部、派出所也是照搬日本的--------

    同意 我们近现代从日本拿来了不少好材料 有些直接派上用场了 有些就经过了加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7 11:1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27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覺得,大家還是回到主題,討論刀子、少討論其它,這樣會比較愉快。
    不過,看著大家引經據典的,又有不少的收穫!
    關於仿冒刀具這些話題,台灣這邊也曾經「熱烈的討論」過,說實話到最後還是無解;我想這種東西,除非國家有法令明文規範,不然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很難辯出個所以然來。
    台灣這邊也沒有法令規範「仿製刀具」,所以我個人的看法是「睜隻眼閉隻眼」;但是還是有別人不能認同仿冒的行為,所以台灣這邊的討論區,不會讓「仿冒刀具」的廠商上來,這是我們這邊目前的態度。
    刀匠為了生存下去,不得以而仿製刀具,如果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我還是「睜隻眼閉隻眼」;但是刀匠最好還是要建立自己的風格,不要讓「仿冒刀匠」這四個字跟著你一輩子!
    仿製一把刀子是很容易的,但是只能賺辛苦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7 01:43 发表
    原帖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6 20:13 发表


    虽然这句话不是对你说的,但是引起你强烈重视,居然还去查资料,我受惊若宠。大家都学到了知识,这就是网络辩论的魅力。  ...


    对谁说的并不重要,你可能只想对一个人说,但既然你公开说了,那么大家都能听到。而且并不一定所有听到的人都能自己辨别真相。
    谬论,如果没有人去驳斥,那么很可能被有些人误认为是真理。
    对一把刀的错误评价,后果可能是有人错误消费或错误使用这把刀,而你的错误,后果严重的多。
    我摁谬论,是不希望它流传。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ch1004044 于 2008-1-27 02:13 发表


    对谁说的并不重要,你可能只想对一个人说,但既然你公开说了,那么大家都能听到。而且并不一定所有听到的人都能自己辨别真相。谬论,如果没有人去驳斥,那么很可能被有些人误认为是真理。
    对一把刀的错误评 ...

    是的,不是每个人都像您急时利用网络资源开阔自己的眼界的。如果真的对体制人种学感兴趣可以多看点考古类的书籍。
    喊口号扣帽子之类的就免了吧,让人家对岸的朋友看笑话了。

    [ 本帖最后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7 02:30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ungming 于 2008-1-27 02:10 发表
    我是覺得,大家還是回到主題,討論刀子、少討論其它,這樣會比較愉快。
    不過,看著大家引經據典的,又有不少的收穫!
    關於仿冒刀具這些話題,台灣這邊也曾經「熱烈的討論」過,說實話到最後還是無解;我想這種東西,除非國家有法令明文規範,不然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很難辯出個所以然來。
    台灣這邊也沒有法令規範「仿製刀具」,所以我個人的看法是「睜隻眼閉隻眼」;但是還是有別人不能認同仿冒的行為,所以台灣這邊的討論區,不會讓「仿冒刀具」的廠商上來,這是我們這邊目前的態度。
    刀匠為了生存下去,不得以而仿製刀具,如果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我還是「睜隻眼閉隻眼」;但是刀匠最好還是要建立自己的風格,不要讓「仿冒刀匠」這四個字跟著你一輩子!
    仿製一把刀子是很容易的,但是只能賺辛苦錢。

    谁也不会鼓励用以牟利的仿冒行为 可是刀匠的创新需要积累 需要学习 需要借鉴 

    还有 同是炎黄子孙 难道那边的法律不是供人践踏的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eibor.com.cn/

    1、“严重影响”系针对38楼观点而言,不再赘述;
    2、“愤青”一词并非贬义,含义重点在于“愤”,指的是发表意见的语气和心态。在下有时也会加入这支队伍。
    3、楼主的论述可以站得住脚,但并非唯一正确的理论。事情见仁见智,有不同观点属正常现象,招致反对声的,主要是其语气和论证方式。
    4、基本赞同楼主最后一段的观点及23楼FE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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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yderco27 + 1 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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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吧!

    呵呵。。大家伙儿,跑题啦!
    从刀以及其他知识的版权上跑到FQ了!

    咱又来掺合掺合,说真的,我一直以为所谓FQ,是对比较热血、但有失于偏激、片面和躁动的人群的描述,FQ们往往缺乏对历史或现实进行全局冷静判断的能力和意识,现在,我还真不知道FQ是咋回事了。。,比如我,从文革过来的人,貌似很FQ哦,哈哈,很高兴还能这么年轻,真好!

    能不能。。兄弟们依然说刀?
    仿与不仿,剽与不剽的问题,历史已经给了我们多种解答,这里就刀而言,如果闭门造刀,单从外形上讲,在热武时代,国内刀匠们面临的财政和规模,如何知道怎么设计?(这个观点是针对前面一个兄弟牵扯的关于美术设计的,要知道,工业设计是另一码事,小可不才,学机械设计与制造出身)
    又想起一句外国名人的话,依稀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呵呵……
    至于LOGO,交给外交家、法学家、经济学家们好了。不过,净听说鬼佬以知识产权为名义给中国上紧箍咒的,倒很少见买东西的帮卖东西的吆喝维权的。。都说了,就算打LOGO,买的和卖的都没什么刻意骗人的(有被骗的言语一声,我们一起打击骗子)。

    讨论来讨论去,其实不管对某一问题的见解如何,最后谋的是一个解决方案。
    比如,我们能不能琢磨琢磨:在巨人的肩膀上,怎么再向上迈那么哪怕一小小步?
    这里抛砖引玉吧,兄弟我打小接触军队格斗,好小直作为辅助,但后来也迷大中直,一直琢磨,配合寻常格斗基础和野外猎奇的人,刃的S弧度分别应该是什么样的才更适合咱们?

    另加一句义气之言,对于价值观满拧的兄弟,您看了别生气,真没骂您的意思。这眼瞅着快过年了,保重!

    初少说得好,这是专业的讨论,大家一起在专业上论论,其乐无穷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7 02:17 发表

    是的,不是每个人都像您急时利用网络资源开阔自己的眼界的。如果真的对体制人种学感兴趣可以多看点考古类的书籍。
    喊口号扣帽子之类的就免了吧,让人家对岸的朋友看笑话了。

    你改的很快。
    兄弟已经把白人、黑人的头骨都挖出来了,看来对考古是很有兴趣的了。
    说话还是负点责任的好。有对岸的兄弟更要谨慎一点。

    [ 本帖最后由 xch1004044 于 2008-1-27 02:51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ch1004044 于 2008-1-27 02:42 发表

    你改的很快。

    还是慢了,让您63楼白忙活了,这1234说的不错,鼓励原创,比copybaidu强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isong.net.cn/

    呵呵。。这么夜了,好多猫子啊!看谁更猫!

    我再乱绕一句:

    水泊梁山108,违法!
    人赞!

    招安后呢?赞?骂?

    我们守谁的法,维谁的权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yderco27 于 2008-1-27 02:47 发表

    还是慢了,让您63楼白忙活了,这1234说的不错,鼓励原创,比copybaidu强多了。

    谢谢支持!
    引用部分已做了说明。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7 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ch1004044 于 2008-1-27 02:42 发表

    你改的很快。
    兄弟已经把白人、黑人的头骨都挖出来了,看来对考古是很有兴趣的了。
    说话还是负点责任的好。有对岸的兄弟更要谨慎一点。

    我所引用的就是就是前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写的东西,对岸的朋友学习环境应该比mainland好得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7 11:1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27 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odbob 于 2008-1-27 02:41 发表
    呵呵。。大家伙儿,跑题啦!
    這是專業的讨論,大家一起在專業上論論,其樂無窮啊!...

    拿折刀來說吧,我自己也做過幾把,折刀上面最重要的,就是那幾個螺絲孔跟鎖定點的位置,只要這些部位決定好,刀子最後的外型是可以有很多變化的。
    例如SEBENZA好了,就只有3個螺絲孔,可以照仿那3個螺絲孔的位置,但是不一定要照抄外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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