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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宣泄] 关于药案,胡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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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9 16:1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21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平凡之子 于 2011-4-21 15:55 编辑

    好吧,应某兄弟的劝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只是说大家要淡定而已。

    算我说错了哈哈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21 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13:0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1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 是刘邦 简单呀,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7 05:36
  • 签到天数: 119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4-21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yyxfm.com.cn/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是这事出在我家,要加薪不死,我送他去西天!还有那个法官也一起送走!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1 16: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1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wm43 于 2011-4-21 07:48 编辑

    不同意,你还真是胡说。司法就不能受社会监督吗?司法就一定公正吗?哪个杀人犯不都是激情杀人?别什么都推给社会。你要看性质,大家不行相信zf,不相信tc法律,他的生死和我们有关,不是无关。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21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言之前先了解一下什么叫“三个至上”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0-1-30 10:17
  • 签到天数: 30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4-2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LS这几位知道的太多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27 19:1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4-2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yschool.com.cn/

    4# Foxfly
    +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3 10:2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17808.cn/

    如果连续8刀都不能定性故意杀人的话  那什么才算是杀人呢  那些一刀误杀被判死刑的不冤死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2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funsn.com.cn/

    本質上,中國的司法實踐缺少靈活性缺少對行爲背後的動機考量,但一方面又充滿靈活性,大陸法先天的僵硬,死板卻對這個權利大於法律,關係影響判決的死法系統給予了莫大的方便。

    輿論不該殺人,在一個司法健全的國家,例如辛普森案,律師利用檢方取證時違反程序正義以及檢方證人的信用問題成功的使辛普森逃脫刑事制裁,但這實際上是法律的勝利,一個罪人的脫罪背後是維護了司法的相對正義。

    葯案的法庭居然給庭審者發意見徵詢表,這本身似乎是陪審團制度的借鑑,但可惜的是,取得意見表的大部分是被告的同學,這使得一次有意思的司法實踐成了笑話。

    在目前的中國法律下,葯必須死,除非檢方能夠說動人大修改刑法,但這顯然不可能,那麽如果葯不死,這就是中國法律的悲哀,一個不完善的司法體系被一再的踐踏,所以某些人會說”別拿法律儅擋箭牌“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5-8 15:0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近年不合乎法律条文的判定屡发而且被媒体报道,所以老百姓期望报复性、宣泄性判罚心态很强,人和人之间缺乏信任,心态确实要放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0-17 08: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rzdsb.cn/

    最简单不过的杀人偿命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2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17808.cn/

    这种事情要看社会影响,如果不死。后果很严重,效仿者比比皆是。很可能被当成一种手段利用。。。。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12-16 13:4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葯不死,這就是中國法律的悲哀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12-16 13:4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2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葯不死,這就是中國法律的悲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2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365soso.cn/

    据说是今天审判,管他是死是活,跟咱有P关系。

    平凡之子 发表于 2011-4-21 03:18

    关系太大了,无知的老百姓,除非你是TZD,不然这关系到你或你妈你爸你儿子以后在大街上被此类人撞了后不被捅死打死倒车碾死而之后罪犯不被惩罚。药的死刑是对社会正义的最基本的维护,有权势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把法律踩在脚下,但假如可怜的老百姓也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话,那以后此类事再发生的话,那就谁都不要怪,只能怪自己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3 15:0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2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4楼,也是我的想法,这个社会对很多事都已经麻木不仁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7-15 22: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2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死不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21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如去看看《东京审判》里面梅博士最后说的那段话,人的生命是杯子,文明是杯子里的水,连生命都没了,文明又何以依存呢?一个国家的法律可以饶过杀人的侩子手,还谈什么法制文明?法制又何以依存?明天如果再出一个李家薪,王家薪,法律是不是还要按照药家鑫的判法来判?请记住,死去的人的灵魂在看着你。

    不能因为没有真正的公正,就放弃追求公正。

    不明白楼主为什么因为跟药家鑫的学校有点关系,就开始不顾伦理道德为药家鑫辩护。中国人难道真的是只讲关系,不讲公正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9 16:1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yyxfm.com.cn/

    本帖最后由 平凡之子 于 2011-4-21 14:29 编辑
    呵呵,不如去看看《东京审判》里面梅博士最后说的那段话,人的生命是杯子,文明是杯子里的水,连生命都没了,文明又何以依存呢?一个国家的法律可以饶过杀人的侩子手,还谈什么法制文明?法制又何以依存?明天如果再 ...
    vicooo 发表于 2011-4-21 10:37


    何以不分伦理道德?

    何处为药辩护?

    兄弟想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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