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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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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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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这个社会 任命都可以被随意践踏 何况是只小狗 winthrop 发表于 2012-9-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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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不理解那些指责警察的。是狗扑过去咬警察,不是警察追着狗打!当狗扑过去的时候,警察该怎么办?用asp?用喷子?还是逃跑?受到攻击不开枪还击,那还要枪干嘛?!警察的枪就是威慑力,难道歹徒用棍子,警察也得用棍子 ... 无限连 发表于 2012-9-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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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恶犬法案》,首先,看上去合法了,但是敢不敢说说合理在哪?人群为什么会愤慨?”狗粉“你不会是在侮辱谁吧?最后敢不敢回答唯一的一个问题,视频里这只狗非杀不可吗? Doomster 发表于 2012-9-6 13:21
何谓狗咬别人?真英雄大丈夫?无脑行侠仗义先斩后奏? 狗咬别人赶走,赶不走掏个打火机点个火吓走 Doomster 发表于 2012-9-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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