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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8-12-24 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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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80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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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丹钦科 于 2013-8-20 12:59 编辑
从这个案例来看,日本确实是法治国家。只要事实认定清楚,双方没有异议,差别便只在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解释,这就看双方律师的本事了。如此案例大家都觉得不妥,就算社会舆论压力再大,也只能依法办事,之后再修改法律。
我以为,天朝和别国之间,只能探讨具体法律条文的区别,而无法比较法制的区别。因为我们根本不是法治国家。
就以最近的北京大学生地铁坠亡案来看,法医可以作伪证、技术鉴定人员可以作伪证,遇到敏感事实认定可以堂而皇之地“不方便说”,关键时刻监控可以明目张胆“系统选择删除”,重要证人可以“单位开会无法出庭”、“年事已高不方便作证”。这样的法制环境,法律定得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打过几个官司,很多是我切身体会。在天朝,信法律不如信人脉,找律师不如找关系。
如果我没有人脉没有关系,遇到不平我一定会拿起武器,而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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