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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weilz1

[牢骚宣泄] 美国防身可以拔刀杀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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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6-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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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0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aweilz1 发表于 2017-6-20 23:08
    言之过早,要是换一下死者是美国白人熊孩子,流浪汉是中国裔,陪审团会给出怎样结果……

    制度确实没有完美的,但我觉的陪审团的存在就是对预设立场的制约,它的综合评判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证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这个当事人的有罪无罪,或者你说的那种情况,并不影响我对陪审制度的看法。

    点评

    不错, 你看网上总有五毛说“他们的制度也不是完美的”,来诡辩, 就像吃屎的狗说人:你看人类也要吃东西,也不是完美的。  发表于 2017-6-2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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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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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6-21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阐提 发表于 2017-6-20 23:43
    制度确实没有完美的,但我觉的陪审团的存在就是对预设立场的制约,它的综合评判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证法律的 ...

    在中国就怕陪审团都被李刚他爸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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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8-4-30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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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6-21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fishstef 发表于 2017-6-21 00:13
    在中国就怕陪审团都被李刚他爸搞定了

    我抗议,这是阴 毛 论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6-1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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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6-21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太 于 2017-6-21 01:10 编辑

    不如这么问:如果死者是个美国黑人,陪审团又恰好全部都是黑人。这个流浪汉还会被判无罪吗?
    同样一个案件让不同的陪审团来判决,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让一群可能连法律都不懂的人来决定被告有没有罪。
    是法制还是单纯拿出一个能让一部分人能接受的结果?

    点评

    大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懂吗?  发表于 2017-8-4 22:11
    你真的该去好好了解一下什么是陪审团,陪审团就是专找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普通人。  发表于 2017-8-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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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6-21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处于防卫,本质上没有过当这种说法。 难道对方用枪,我还用拳头吗?  防卫过当,这是天朝设想出来的一种情景。是工具都可以用上,所以出了天朝,自己的行为非常重要!

    点评

    我现在在怀疑这句话是不是这几天上不了论坛的原因啊啊啊啊  发表于 2017-8-15 10:41
    在某些国家,让民众丧失自卫本能比什么都重要。  发表于 2017-8-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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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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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1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tokiosfl 发表于 2017-6-21 01:10
    处于防卫,本质上没有过当这种说法。 难道对方用枪,我还用拳头吗?  防卫过当,这是天朝设想出来的一种情 ...

    案件对错与否无法评判,很多程序,细节不了解,也不太懂法,更别说美法了。
    只有一个印象深刻:人的权利,第一,流浪汉的公民权利,第二,陪审团的公民权利。
    这就是我赞叹陪审制度的原因,对了,是美国陪审制度。
    还有,我们为什么总愿意去假设一些未发生的事情呢?我们希望是呢,还是希望否呢?哈哈

    点评

    这句说的好:我们为什么总愿意去假设一些未发生的事情呢?  发表于 2017-6-21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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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过
    2013-6-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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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1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楼上朋友,点错了,不是对你的发言,是自说自话。

    点评

    说的很好。不过有点抽象了,咱理解了半天哈  发表于 2017-6-2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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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6-21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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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6-2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些富二代,嚣张跋扈,凭啥对人拳脚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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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6-2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知道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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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6-2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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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7-6-2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太 发表于 2017-6-21 00:53
    不如这么问:如果死者是个美国黑人,陪审团又恰好全部都是黑人。这个流浪汉还会被判无罪吗?
    同样一个案件 ...

    陪审团的选择不是这么极端的。是有一定的规章制度的

    点评

    陪审团每名人员必须双方律师共同确认。  发表于 2017-8-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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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6-2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了以前的XX案,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你爹妈不好好教育,自然有人替他们教育,但付出的代价会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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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6-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案子结果很客观,1 双方都是外国人   2  涉案双方都不在自己母国    3  判决人人为第三方法官
    充分说明判决的公平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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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weilz1 于 2017-6-21 11:48 编辑
    fishstef 发表于 2017-6-21 11:19
    这件案子结果很客观,1 双方都是外国人   2  涉案双方都不在自己母国    3  判决人人为第三方法官
    充分说明 ...


    流浪汉应该是韩裔美国人。说客观公正也未必,如果死者是美国人,如果判决结果截然不同的话,就不客观不公正了。

    我想说这里面是否有歧视中国人的成分呢?当然被歧视也有原因,那是另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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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5-9-19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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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6-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捅死这些不知好歹的国人的做法完全正确,值得称赞,美国法律的判决也完全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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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11-2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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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网友的态度是支持判决结果。

    中国人在外面要想被尊重,首先要提升中国软实力,教育是软实力的基础,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价值观是教育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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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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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6-2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aweilz1 发表于 2017-6-21 13:44
    大多数网友的态度是支持判决结果。

    中国人在外面要想被尊重,首先要提升中国软实力,教育是软实力的基础, ...

    现在小学老师要不得,已各种名义开补习班,你不去老师就给家长告状,说孩子在学校捣乱!
    就是在学校教室多呆一个小时写作业,就当补习了!
    老师都建微信群,本来是好事,能知道孩子情况。现在过年过节送红包也方便了。。。

    不针对所有小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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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7-1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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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6-2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观念在 谁draw first blood谁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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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6-1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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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6-2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devilphenix 发表于 2017-6-21 10:17
    陪审团的选择不是这么极端的。是有一定的规章制度的

    陪审团是判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的人。他们在开审前由法官选出。除接受法官的审查外,被选中成为陪审员的候选人还要接受检辩双方的审查,但双方律师团只有否决权。在挑选陪审员时,最好是选择那些对案情毫无所知的人。这样他们得到的信息就只有呈堂的证据。
    挑出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是律师的权利。也就是说,不好意思,律师觉得你不会对他有利,就会剥夺你陪审员的权利。
    所以并不极端,这种事情完完全全有可能发生。

    点评

    另一方律师是吃屎的?  发表于 2017-8-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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